2020年5月28日 星期四

停下來就慢慢浮現的往事 - 那些美麗珍貴的事

昨天聊起哥哥,邊走邊聊,加上小坡,還得不時調節喘吁吁的呼吸, 忙碌的狀態淹沒了想要分享的珍貴的回憶:


某年夏天,開車經過建國北路右轉忠孝東路,我在平面道路綠燈右轉,一個年輕人,車上載著阿嬤,從橋上疾駛右轉忠孝東路,結果我就撞到他的車尾了。當時心很不甘,明明就是他闖紅燈,為什麼是我錯。交通警察來後直言要我們和解,說這裡常出車禍。我問為什麼不裝監視器,他說這個路口沒有監視器。一開始對方駕駛一口咬定說我闖紅燈,我很生氣,而且他還叫朋友群來助陣,但我看他不像會打人的人(我怕被揍>.<)車上又載了高齡阿嬤(他跟我說是他阿嬤 ps 我問他還回答,算乖吧XD)就勸他以後開車不要那麼快,尤其又載著阿嬤...之後他跟我說他的工作是在車廠修車,車子又是貸款的(這感覺是在情商,只是他沒有承認自己闖紅燈)...經過了快一個小時,我決定要離開現場,繼續生活下去,問好了他願意接受的賠償金額,就付錢走人。在我將錢遞給他的時候,聽到他對我說:「對不起」我整個人彷彿被震了一下,一個只要我讓步就可以結束的狀況,我在爭什麼?夏日的日正當中,搞了快一小時,餓肚子還生氣?我掩飾自己的激動,離開前還不忘叮嚀他,以後開車不要太快,要想到阿嬤。

後來跟哥哥分享這段,他跟我說:「以後碰到這種事情,直接付錢走人。很多人不是不知道自己錯,是他的環境逼得他無法承認自己錯。這種事情還好解決,我們如果有能力就付錢,事情就結束了。」

那次經驗給我一個反省,我爭的是什麼?我眼中的是非標準就得是對方的是非標準嗎?那麼多車的路口一定得裝監視器才能保證不冤枉好人嗎?只要對方承認是他不對(還我清白),我就能甘心補貼他修車費用。但我是誰?能操控一個人嗎?法律說對的事一定就是對的嗎?法律沒規定的事就沒有是非之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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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我們陪弟弟去醫院回診。在候診室等待弟弟看診時,我勸哥哥為了健康,何不結束事業,專心致力健康。他回道:「我有社會責任。」那是很多年前的某一天,我壓根沒想過社會責任是「我們普通人」需要關注的課題。我覺察到我關心的是我自己跟我的周圍,如果我的生活圈小,那麼我關心的很可能就會很小圈。雖然哥哥已多年不進堂了,但那時我在他的那句話裡聽見主的聲音。天主以不一樣的方式推動他。祈求天主繼續帶領罪人回家。

去年讀到聖依納爵的神操中的一段:「不重視健康甚於疾病...我們所選擇的只是那更能引我們達到受造目的的事物。」有人沒讀過神操已經在實踐這句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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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年夏天,哥哥特地抽空陪媽媽弟弟跟我做兩天一夜小旅行。那天晚上在羅東夜市一攤賣梳子的攤子前,老闆很熱情地示範他的梳子多好用,我心中碎念:「這種劣質塑膠製品,快快離開吧」但哥哥興味盎然地看完老闆的示範後對媽媽跟我說:「怎麼樣?買來試試看吧?」然後很乾脆地買了三把。離開後,我跟他抱怨道:「這品質這麼差還買」但我聽到的是令我很意外也很感動的話:「他們就是靠賣這個生活的啊」走著走著,在下一攤他停下來買我覺得太貴了的切好了的盒裝水果時,感謝主,我受教了,這種時候,不是計算有用無用,划不划算的時候,是散播主愛的時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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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對自己的行為,都自覺正直;但審察人心的,卻是上主。(箴言21:2)
天主的看法人不同:人看外貌,上主卻看人心。(撒慕爾記上16: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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